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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连市委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大连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施意见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2239次 更新时间:2023/9/17 10:41:0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在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大连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23〕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大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用心用力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大连实践中奋力实现民生保障新突破,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振兴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市人民生活品质持续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扎实成效,社会治理能力不断增强,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就业更充分。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好就业就好业,努力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全市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劳动者职业技能不断提升,创业带动就业动能持续释放,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进一步完善,累计新增城镇就业38万人,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收入更稳定。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综合施策推动人民群众提高收入水平,保障低收入群体权益,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力争居民收入增速高于经济增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国水平。

——社保更巩固。兜牢民生底线,增进民生福祉,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保障水平,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持续提高异地就医服务水平,异地住院费用医保直接结算率持续保持在70%以上。

——教育更满意。提供更加充分、更加公平、更加优质、更有温度的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均衡,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优质特色普通高中占比达到60%。

——医疗更完善。构建整合型全生命周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实施医学重点专科“登峰计划”,医学重点专科加快发展,推进本地医疗资源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融合共建,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和医联体建设。让中医药在守护人民健康中发挥更大作用。

——养老更舒心。让全体老年人享有更高质量的基本养老服务。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街道层面养老服务综合体覆盖率达到80%,医养融合深入推进,各地区至少有1所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率达到85%以上。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5岁,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文体更丰富。群众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愈加完备,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全民健身工程再上新台阶。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生活,5G网络实现全覆盖。

——环境更美好。让人民群众享受到“蓝天碧海青山”的优美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地表河流水质保持优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效果显著,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左右。

——城市更宜居。让人民群众享有高品质的生活空间。基本完成对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大连市城区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零填埋”。

——安全更可控。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公共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断完善,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

——社会更和谐。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公平正义、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绝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年度新发生信访事项及时化解率达到90%。

二、重点任务

(一)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1.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场主体,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群体的政策服务支持力度,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开展“助企纾困·提振信心”等13项保用工促就业助振兴行动,深入农村、高校、企业、社区“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宣传”,强化“一企(项目)一策”常态化用工保障服务。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强化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健全就业网络和统计监测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到2025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人数增长13%左右;帮助市场主体稳定岗位240万个次,解决用工缺口50万个以上;培育创业带头人6600人以上,带动就业3.5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地区)

2.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构建覆盖城乡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体系,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和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持续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不断优化就业环境,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兜底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技能大连行动”。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高校毕业生每年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90%以上;18-45岁中青年群体新就业占比达到75%;城乡残疾人新增就业4500人;开展各类补贴性培训18万人次以上。(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地区)

(二)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3.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确保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和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税收政策,发挥再分配调节作用,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促进居民经营性收入持续增长,拓宽居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大力营造慈善氛围,引导培育慈善组织高质量发展。扩大市、县两级慈善组织规模。到2025年,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力争达到5.3万元,全市慈善组织数量增长20%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税务局,各地区)

4.大力提高农民收入。强化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扶持返乡入乡创业创新,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大力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开展“春风行动”,确保农民工“就业有帮扶、用工有支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在综合治理格局构建、制度保障体系完善、智慧监管平台应用等方面统筹发力,欠薪案件实现动态清零。到202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海洋发展局,各地区)

(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5.完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及配套政策,规范待遇项目,确保平稳运行。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推进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积极做好代缴保费工作。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深入落实全民参保计划,针对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实施精准扩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到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达到95%;持续保持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乡95%以上人口;实现国家及省级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类在我市落地达到50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残联、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大连证监局,各地区)

6.提高各项社保待遇和社会救助水平。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适时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及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稳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全面落实失业保险政策,按时足额兑现失业保险待遇,执行好价格联动机制,及时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提高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年均增幅不低于8%,逐步缩小城乡救助水平差距。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时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到2025年,全市城乡低保平均标准保持全省前列,比值逐步缩小至1.2: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地区)

7.提升社会福利保障水平。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加快推进各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实现全覆盖。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保障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合法权益。完善残疾人关爱服务和帮扶制度,实施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做好退役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完善殡葬设施规划布局,推进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县级全覆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免费安葬(放)、免除基本殡仪服务费用,深化基本殡葬服务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整顿殡葬消费、服务等行业秩序,强化殡葬活动监管。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对大连市户籍逝者骨灰海葬实行全免费。到2025年,全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持续保持全省前列;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6000人次、残疾人托养服务1万人次、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4500户以上;新增骨灰节地生态绿色安葬率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65%以上。(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局、市妇联、市残联,各地区)

(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8.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持续扩增学位供给,优化县域教育优质资源配置,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深入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持续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推进“双减”政策全面落地。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到2025年,完成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省定目标。(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地区)

9.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持续增加公办普惠性学位供给,巩固公办幼儿园主体地位,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推进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加强县级特教学校建设,巩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安置率。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保持全省领先水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地区)

10.提升托育服务水平。实施积极生育配套支持措施,推动出台育儿补贴等政策。大力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体系能力建设,落实托幼一体化,有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中配套建设托育设施。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达到4.5个。(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总工会,各地区)

11.坚持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加大创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特色高中力度,满足学生多元发展需求。发掘和培育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典型经验,积极参评省级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校。组织城区优质普通高中对口帮扶县域普通高中,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地区)

(五)推进健康大连建设

12.构建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提升疑难重症诊疗能力,强化专科诊疗能力,加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培育力度。到2025年,参与建设2个以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或国家临床研究中心;新增2个以上国家级、省级专科类区域医疗中心;建成国家、省、市、县四级临床重点专科集群,其中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总数超过27个。(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3.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全面提高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水平。全力推进五个标准化发热门诊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乙类乙管”各项措施,提升常态化防控能力。加强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生产保供能力,推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提升流调水平和疾控机构专业人员技术能力。到2025年,疾控机构具备流调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数的比例达到35%。(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地区)

14.实施卫生强基行动。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全面增强县域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继续建强一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持续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到2025年,推进旅顺口区、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建强乡镇卫生院50所、村卫生室500所。(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地区)

15.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开展中医药服务体系提质升级行动,以市、县中医医院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和基层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为抓手,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支持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中医医疗服务和就诊环境,带动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发展。加强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地区)

(六)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16.加快发展养老事业。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优化拓展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长托、日托、上门服务、助餐、助浴、助洁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综合体。积极面向有需求的城市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创新实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大力发展“菜单式”“可订制”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探索推进农村养老工作。大力发展智慧养老服务,开发大连养老地图,推动大连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高质量运行。全面落实高龄津贴、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服务(护理)补贴政策。到2025年,每个地区至少建成1所以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完成1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残联,各地区)

17.加快发展养老产业。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培育和开发银发产业市场,打造大连银发产业展销品牌,积极培育老年服务新业态,为银发群体消费提供商业载体。积极谋划银发经济项目,加大银发经济招商工作。加大对养老产业市场主体的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推进康养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特色生态康养基地。加强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技术攻关,对列入科技计划的老年健康科研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加快发展智慧养老,开发适老化智能产品,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化服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府经合办,各地区)

(七)建设文化体育强市

18.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推出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举办非遗文化展演、博物馆公益性展览,发售专业剧场文化惠民卡,每年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超过500场。实施重大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加快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大连段)建设,助推历史文化街区活化利用。打造精品广播电视节目,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升级改造农村地区广电基础设施,推进“智慧广电”建设。到2025年,开展非遗公益惠民活动90场;举办博物馆展览50个、社教活动900场;旅顺口区、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金普新区6个县级广播电视台完成标清电视向高清电视转化。(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各地区)

19.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加快“海上游大连”品牌建设,大力发展邮轮经济,构建滑雪、温泉、采摘、民宿、露营、海岛、自驾、康养等生态旅游发展体系,打造北部生态休闲文旅产业带。按照大连四季特点和各地区旅游资源特色,发布精品文旅线路。推进国际文化交流,擦亮“东亚文化之都”品牌。每年推出特色文旅产品100个,创新举办大连赏槐会、沙滩文化节、温泉滑雪节等节庆活动,打造知名旅游城市。到2025年,旅游总收入力争达到2000亿元。(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大连海事局,各地区)

20.加快发展体育事业。按照省体育局部署要求,做好第十五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参赛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备战第十四届省运会和全国首届学生(青年)运动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以大连徒步大会、大连万人太极拳展演、大连冬泳节等为代表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举办“奔跑大连”系列群众性路跑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统筹推进全民健身设施提质升级工程。实施公共体育场馆惠民开放计划,促进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优质化发展。探索以足球为代表的“三大球”发展新路径,推动“三大球”振兴发展。到2025年,改扩建5个体育公园;建成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大连体育产业集团,各地区)

21.深入推进信息惠民。持续提升“双千兆”网络供给能力,扩大千兆光网覆盖规模,推进规模部署10G-PON设备,支持千兆业务用户设备升级。开展5G网络优化行动,持续打造高质量5G网络,推动5G基站建设向按需建设、深度覆盖倾斜,强化重点场所精准化覆盖。立体化构建普惠便捷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支持民生服务与信息技术融合,鼓励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交通出行等领域的数字化转型,打造精品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重点整治APP超范围索权等问题,严厉打击互联网违法违规行为。到2025年,行政村5G通达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通信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数字大连”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地区)

(八)推进美丽大连建设

22.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推动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开展“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持续打好渤海黄海(大连段)综合治理攻坚战。积极申报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建设“无废城市”。到2025年,重污染天数比率降至0.6%以下,PM_2.5平均浓度降至32微克/立方米以下;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地表水国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稳定在100%。(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地区)

23.加强国土绿化。实施科学绿化措施,大力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实现从扩绿增量向提质增效转变。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到2025年,完成人工造林6万亩,农村“四旁”植树600万株。(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地区)

24.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以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推进农村供水保障、道路畅通、物流设施建设等工程,稳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度。到2025年,省级美丽宜居村实现全覆盖;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农村公路大中修改造600公里。(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各地区)

(九)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25.提升城市宜居水平。持续推动老旧小区改造,维修改造老旧小区公共部位和配套设施,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和功能,积极申报完整社区试点。打造智慧社区,建设大连市“1+8+1”基层智慧治理平台。完善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加强市政道桥等设施维修改造,提升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水平。大力推动城市口袋公园建设。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打造垃圾分类样板小区。建立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统筹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到2025年,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7万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92个;建设完整社区试点10个;新建城市口袋公园300个;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大连市城区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新创建国家卫生乡镇6个。(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残联、市税务局、市通信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城建投集团,各地区)

26.增强城市安全韧性。加快城市燃气、供热、排水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提高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消除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实施拆炉并网工程,推动小散乱燃煤供暖锅炉淘汰或清洁化改造,整合转供热企业,持续提升供热服务质量,确保全市人民温暖过冬。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巡查养护。加强城市森林防火、防汛、除雪等应急管理。实施城市管理数字化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到2025年,更新改造老旧管网1560公里。(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各地区)

(十)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27.提高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动态分析研判安全风险,精准实施管控措施,持续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持续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能力。加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升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增强受灾群众集中安置服务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各地区)

28.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大隐患排查和倒查问责力度,持续推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推动隐患动态清零。将消防监督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形成政、警、企、民齐抓共管工作局面。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畅通事故和隐患举报渠道,严格举报案件受理和查处,实现举报案件核查率、回复率100%。强化交通安全监管执法,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地区)

29.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应用“食安辽宁”一体化智慧监管服务平台,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智慧监管水平。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全部通过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到2025年,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检查年覆盖率达到100%;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国家标准;疫苗、血液制品等重点产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年覆盖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十一)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30.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评选一批乡镇(街道)“枫桥式”工作法,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五星级司法所创建,深入开展滚动式、拉网式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推进“三官一律”进社区入网格,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做精做强做实网格化管理服务,健全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加快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实体化、规范化建设,打造平安建设“前线指挥部”。(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营商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各地区)

31.加强信访矛盾化解。统筹群众来信、来访和网上投诉办理,全面压实首接首办责任,强化“接诉即办”“双推送双交办”工作模式,全力提升初次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质效,健全领导干部包案和接访、下访、约访工作机制,发挥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职能作用,促进重复信访积案减存控增。到2025年,现有信访积案基本化解。(牵头单位: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地区)

32.推进平安大连建设。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方向,落实“屯警街面、动中备勤”要求,提高街面见警率,打造城乡统筹、网上网下整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一体的社会治安防控新格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深入打击整治涉枪涉爆、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影响民生的违法犯罪,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地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有力有效推进民生保障各项工作。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组建工作专班,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压实责任,主动作为,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推动民生保障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二)做好要素保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不断完善惠民强民政策措施,并确保有效落实。全市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加大投入的同时,优化支出结构,把更多的财政资金向民生领域倾斜,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原则上不低于80%。要统筹资源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发展民生事业,合力推动民生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强化协调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对重点任务完成进度、要素保障、支持服务等情况进行跟踪督促落实,推动各项工作按计划实施。牵头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通报。要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对挪用民生资金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力度,全面展现民生保障工作成效。每年由市政府提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并全程跟踪督办,每月通过新闻媒体通报完成情况。要聚焦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要做好典型宣传,讲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大连行动中的民生故事。要加强舆论引导,凝聚人心、形成共识,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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