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级“清风辽宁政务窗口”
候选名单的公示
按照省纪委监委、省营商局《关于开展“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评选活动的意见》(辽纪发[2023]7号)、市纪委监委、市营商局《大连市“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评选活动方案》(大纪发[2023]10号)要求,经组织申报、初步审核、联合审查等环节,以下8个市(中、省)直政务服务窗口拟作为市级“清风辽宁政务窗口”,现公示如下,公示期5天(2023年7月20日至7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信箱、网络等方式向市纪委监委、市营商局反映。
举报电话:12388
举报信箱:大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举报网站:
扫描二维码查看名单
↓ ↓ ↓
中共大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3年7月20日
大观新闻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官方账号
1289篇原创内容
公众号
本条微信由大观新闻编辑制作
转载请注明:来源大观新闻(微信号:Daliandaily)
来源:大连市纪委监委
编辑:李金秋
美编:张强
校对:王涛
责编:秋菊
主编:李元臣
监制:穆军、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