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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第三十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评选结果的公示 | | 来源:辽宁省教育厅 官网 点击数:59次 更新时间:2026/9/9 10:41:41 |
各市教育局、沈抚新区社会事业局,各省内高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三十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辽教通〔2026〕185号)安排,省教育厅组织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作品的遴选工作,经各市(学校)推荐、专家评议、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8日至9月15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并留有效联系方式。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联系电话:024-86902301
电子邮箱:kjc2.sjyt@ln.gov.cn。
附件:1.第三十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高等学校组获奖名单
2.第三十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中小学校组(含中等职业学校)获奖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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