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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沿海船舶定线制》8月15日正式施行
来源:大连市人民政府 官网 点击数:114次 更新时间:2026/8/12 10:01:58

 

昨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大连海事局辖区沿海船舶定线制实施的主要内容、实施情况及推进举措,并回答记者提问。

7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辽宁省平安海区建设实施方案》,将全域推行船舶定线制列为重塑海上通航格局的核心抓手,推动海上安全监管理念从“被动应对碰撞风险”向“主动塑造安全格局”转变。海事部门将全力推动实施《辽宁沿海船舶定线制》,目前已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批准发布,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

大连辖区水域原设有老铁山水道、大三山水道2处船舶定线制。此次新增黄海北部、老铁山水道至渤海北部、老铁山水道至渤海西北部、老铁山水道至渤海西部4处船舶定线制,形成“2+4”全域通航网络,共包括24处分道通航制、8处警戒区、4处连接处和2条沿岸通航带,构成了辽宁沿海船舶定线制的核心框架。

同时,海事部门制定并发布了船舶定线制航法指引完善海上“新交规”,明确各航段商渔船航行规则,为商渔船划定清晰的航行与作业边界。

来源: 大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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