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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总局多措并举确保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工作统一规范高效 | | 来源:辽宁市场监管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62次 更新时间:2026/8/2 13:26:57 |
8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制度的公告》正式实施。在已经委托北京、上海、广东、重庆、陕西等5个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部分简易案件审查的基础上,增加部分非简易案件的委托审查,同时增加辽宁、浙江、四川等3个受委托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查部分简易案件。市场监管总局多措并举,切实保障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工作统一规范高效实施。
升级经营者集中反垄断业务系统。
为新增的辽宁、浙江、四川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部署业务系统,同时为北京、上海、广东、重庆、陕西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增加非简易案件委托审查业务板块,确保委托审查全链条在线运行。
修订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配套规则。
修订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手册,完善委托审查工作流程,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同步制定内部流程,确保委托审查规范化和一致性。
推进落实简易案件“双二十”要求。
自2022年8月1日启动委托审查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推进审查效率提升,受委托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平均受理时间为16.28天,平均审结时间为17.52天,均不超过20天,助力企业快速完成投资并购。
加强审查人员业务能力培训。
通过并购审查课堂、定期调度会、跟岗学习、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大审查人员培训力度,持续提升审查人员办案能力。
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强化监督指导,以高质量经营者集中审查,护航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编辑:赵 铭、潘述一
责编:赵 超
审核:李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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