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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废止35家培训机构办学许可
来源:新闻大连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1020次 更新时间:2026/7/14 11:46:11

7月11日

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发布

关于拟废止部分培训机构

办学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之规定,下列35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已经到期,目前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办学许可证期满自然废止,所涉机构应自行组织清算,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名单如下: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该35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可依法向金普新区教育局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及相关材料(联系电话:39216829)。超过上述期限,金普新区教育局将依法废止相关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废止后,不再受理任何事项变更,不再具备办学资格,所从事的活动和产生的后果均由举办者及法定代表人负责,如出现违法办学行为,我局将依法严肃查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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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大连(微信号:dltv8811)编辑制作

资料:金普教育

编辑:沐沐

美编:海健

校对:华铮

主编:吕彬

监制:王劲钢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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