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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三省一区”市场监管部门公布八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来源:辽宁市场监管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334次 更新时间:2026/7/4 16:20:19

为全面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领域年度工作部署,辽、吉、黑、蒙四省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深化东北跨区域协同监管,持续加大违法广告打击力度,同步提升广告监管执法效能,切实维护区域公平有序的广告市场秩序。现选取一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1.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开原市某医院违法广告案

经查,开原市某医院通过广告宣传板形式,对其生产销售的乌梅汤茶饮等普通食品,发布含有“健脾解腻、生津止渴、解暑开胃、固肠止泻”等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相混淆用语的广告。


2025年12月,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喀左县某包装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经查,喀左县某包装有限公司在其1688平台店铺宣传页面中发布含有“一种环保就餐袋及其生产方法”等7项专利信息的广告,其中5项专利实际状态为申请已撤回、专利权终止或转移,构成使用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的违法行为。


2026年3月,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长春市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经查,长春市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在拼多多平台开设多家店铺,销售普通食品“维生素C、维生素E、烟酰胺虾青素葡萄籽”和“DHA磷脂酰丝氨酸片”,其商品详情页中标注“一粒从脚白到脸”“不管脑多笨睡前2粒记忆力惊人”“远离老年痴呆”等表示功效的内容。


2026年1月,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7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吉林省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吉林省某药业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经查,吉林省某药业有限公司通过“某某品控”企业微信公众号发布未经审查的“冠心丸”“藿阳补肾胶囊”处方药广告。且“冠心丸”广告中含有“安全护胃 零冰片配方+健脾成分,长期服用无刺激”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的内容。


2026年3月,吉林省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5.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兰西县某医院违法广告案

经查,绥化市某医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兰西某医院成功开展钬激光碎石取石术”医疗广告,广告含有“钬激光碎石取石术,具有创伤小、定位准、碎石效果强、恢复快等显著优势”等表示功效、安全性断言和保证的内容。


2026年4月,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8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6.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黑龙江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经查,黑龙江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在天猫电商平台发布鹿胎人参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广告含有“补气益血,调经散寒,治疗不孕不育,用于气血不足,月经不调,调经止痛,润燥滑肠”等表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内容,且该保健食品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


2026年4月,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罚款0.6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7.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内蒙古某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广告案

经查,内蒙古某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公交车车身发布“来崇政好上岸,彩礼多要二十万”户外车体广告,并雇用人员使用高音喇叭在公考结束现场循环宣传该广告语,传递不良婚恋价值观,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引发舆论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当事人还存在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性保证承诺的违法行为。


2026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8.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管局查处内蒙古某农业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经查,内蒙古某农业有限公司通过张贴户外宣传牌、互联网媒介等形式发布含有“华西948种子 目标产量3200斤 玉米发家全靠它”农业种子广告,对经济效益作保证性承诺宣传,并利用用户名义作推荐。


2026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广告监管处

文字:杨润华

编辑:赵    铭、潘述一

责编:滕树鑫

审核:李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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