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的通知》(辽法办发〔2025〕4号)要求,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评审考察、拟聘公示等选聘程序,确定辽宁大宸律师事务所和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现予公告。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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