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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法律顾问拟聘对象考察合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来源: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官网 点击数:41次 更新时间:2026/6/10 10:41:20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的通知》(辽法办发〔20254号)要求,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评审考察等选聘程序,确定辽宁大宸律师事务所(选派费滕、刘东亚、王微、杨欢律师)和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选派陈志鹏、杨继新、郭薇、李君鹏、隋毅、周龙骧律师)为考察合格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69日至2026616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反映情况。为便于了解情况,请反映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同时提供相关真实准确的佐证材料。对匿名反映问题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与佐证材料的,不予受理。

问题反映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1008

电话:024-96315-1-1312024-96315-1-1302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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