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集中专题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推进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的兼并重组制度建设,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经营者集中审查是强化反垄断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重要内容之一。
经营者集中是优化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迅速扩张、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路径。然而,经营者集中同时可能存在对市场竞争的不利影响,因此需要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评估集中可能对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带来的实质性影响。
即日起,《辽宁市场监管》公众号推出“筑牢公平竞争防线 经营者集中监管护航高质量发展”专题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赋能企业发展 服务经济大局 经营者集中监管助力统一大市场建设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离不开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辽宁经营者集中监管工作始终立足经济发展大局,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规范与发展并行,以高质量反垄断监管,破除垄断壁垒,畅通要素流动,助力企业做大做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服务各类市场主体方面,坚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无论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只要依法合规开展集中交易,都能享受优质高效、便捷的审查服务,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整合资源、优化布局。针对企业需求,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多元化的合规培训以及一对一指导,破解企业合规难题,降低企业成本,让企业轻装上阵参与市场竞争。
在服务产业发展方面,聚焦重点产业、前沿产业,精准把握监管尺度,支持企业通过合规集中实现技术创新、产能优化、竞争力提升,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同时,坚决防范资本无序扩张、野蛮生长,保障市场充分竞争,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构建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良好产业生态。
在服务海外发展方面,向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提示海外反垄断风险,应企业需求做好个案指导。围绕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出海”需求,系统剖析经营者集中关键环节的风险识别与应对策略,提供全流程、体系化的反垄断合规“工具箱”,推动风险防范关口前移至“出海”前端,助力企业更好“走出去”。
规范是为了更好发展,监管是为了激发活力。经营者集中监管将持续锚定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不断优化监管服务,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以高效能监管护航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来源:反垄断处
文字:罗颖诗
编辑:赵 铭、潘述一
责编:滕树鑫
审核:李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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