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集中专题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推进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的兼并重组制度建设,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经营者集中审查是强化反垄断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重要内容之一。
经营者集中是优化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迅速扩张、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路径。然而,经营者集中同时可能存在对市场竞争的不利影响,因此需要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评估集中可能对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带来的实质性影响。
即日起,《辽宁市场监管》公众号推出“筑牢公平竞争防线 经营者集中监管护航高质量发展”专题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全链条规范 精细化监管
经营者集中审查效能持续提升
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向纵深推进,经营者投资、并购活动日趋活跃。近年来,辽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高效、精准、透明的服务,助力企业合规发展;创新监管方式,推动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跑出“加速度”,实现监管效能与市场活力双提升。
审查优化方面,一系列务实举措落地见效。
一是以更高维度的视角,精准锚定“2211”产业体系,围绕重点产业建链、延链、强链、补链各过程中经营者集中行为特点和客观规律,梳理审查要点,设计相关市场界定逻辑线,切实减轻企业合规负担;
二是通过科学建模,细化申报流程与材料标准要素,为企业申报提供“一站式”指导;
三是精心筹备与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业务系统对接工作,实现申报、审查、公示全流程线上办理,开放查询功能,以数赋能、以数惠企;
四是探索AI应用场景赋能审查工作,通过对存量和增量审查数据的深度分析解构,穿透数据表象,直达集中交易底层逻辑;
五是与时俱进,针对OPC等新型业态参与的经营者集中加大分析研判力度,精准补充审查要点,助力前沿科技企业发展。
效能提升方面,分类分级审查机制全面落地。《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制度的公告》,正式委托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开展部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获委托开展部分案件审查,有利于推动监管服务贴近市场、贴近企业。省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执行五日内一次告知制度,严格落实“双二十”限时办结制度,形成内部刚性约束制度闭环,大幅缩短案件审查时间,让优质合规并购项目少等待、早落地,助力企业抢抓市场机遇。
执法透明方面,坚持“阳光监管”。及时准确公示简易案件,定期公示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以惠企政策形式公告委托审查范围以及审查逻辑,让企业清晰知晓申报渠道、申报标准以及监管红线。深耕精耕事前、事后监管一体推进机制。
一是事前强化预警提醒,完善登记注册管理系统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风险提示机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报环节增加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风险提示,针对企业年报中营业额超过8亿元的企业,精准提示风险;
二是事后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加大对“抢跑”等违法实施集中行为的查处力度,实现查处一件、规范一批、教育一片,全方位提升企业合规意识。
高效审查彰显服务初心,严格监管守护公平底线。经营者集中审查机制的持续优化,既为企业投资并购搭建了便捷通道,又以精细化监管防范垄断风险,推动形成企业合规发展、市场公平竞争的良好生态。
来源:反垄断处
文字:罗颖诗
编辑:赵 铭、潘述一
责编:滕树鑫
审核:李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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