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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阳市委原常委、市总工会原主席梅福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 | 来源:辽宁省纪委监委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218次 更新时间:2026/5/30 12:54:41 |
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辽阳市委原常委、市总工会原主席梅福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梅福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荣誉表彰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钱款,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荣誉表彰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梅福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梅福春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辽宁省纪委监委
编辑:于悦夏 朱春雪 刘祉杉
责编:胡庆涛
审核:彭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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