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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发布“东北超”期间广告合规提示 | |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 官网 点击数:328次 更新时间:2026/5/29 15:47:16 |
为规范“东北超”赛事期间商业广告行为,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广告合规提示。
广告中涉及玩“梗”造“势”等内容要注意把握尺度,不得贬低、丑化比赛对手城市形象,伤害公众感情。广告不得虚构与“东北超”有关联性的内容。广告使用赛事数据、统计资料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未经授权,广告中不得使用“东北超”“东北地区城市足球联赛”等名称、队徽、赛事标志、球员肖像等宣传商品或服务。酒类广告不得出现饮酒动作,不得含有“赢球必选”等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的内容。
赛事期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广告监测和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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