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你好,欢迎光临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网站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政府动态协会相关文件维权服务会员单位协会章程摄影作品资源下载留言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 > 政府动态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点这里重设
     新闻资讯
    政府动态
 
不设起付线 报销比例最高85%
来源:大连市人民政府 官网 点击数:213次 更新时间:2026/4/12 10:41:30

 

市医保局近日就城乡居民门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待遇政策作出详细解读,方便参保人“看得懂、用得上”。

“两病”待遇是指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经定点医院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并需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在“两病”定点门诊发生的医保目录内药品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申请流程方面,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只需携带相关就医资料、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直接前往医保定点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儿童专科医院、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医院办理认定,当场办结。

待遇标准方面,在“两病”定点机构购买我省医保目录内的降压、降糖药品,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5%。其中,糖尿病患者每季度最高可报销200元,高血压患者每季度最高可报销100元。值得一提的是,凡与“两病”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签约的家庭医生升级服务包,且病情适用专家推荐治疗方案,使用方案内药品时,报销比例将提高至85%,进一步减轻长期用药负担。

就医结算方面,城乡居民可在全市医保定点的二级及以下公立综合医院(含校门诊部、校卫生所)、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直接结算并享受待遇。未成年居民还可前往儿童专科医院及二级(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儿科门诊就医。

来源: 大连日报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大连入选全国首批医保便捷支付试点 下一篇:优化贷款额度期限规定 放宽贷后变更业务限制
 
   友情链接:辽宁省纪检最高检中央纪检监察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政府网辽宁省人民政大连市人民政瓦房店市人民
协会荣誉 | 会长致辞 | 协会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 协会职能 | 联系我们
大连瓦房店市市场协会 2007-2013 @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3013779号-1
邮件:2931180103@qq.com 电话:0411-85595991  地址:辽宁瓦房店市   技术支持:瓦房店汇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