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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选聘经营者集中审查和反垄断执法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来源: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官网 点击数:59次 更新时间:2026/4/2 11:02:16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将于2026年8月1日起,开展东北三省部分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的反垄断审查工作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强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专业支持作用,提升经营者集中审查和反垄断执法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科学性,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公开选聘经营者集中审查和反垄断执法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库目的

充分发挥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专业支持作用,汇聚专业力量广泛参与经营者集中审查和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为执法部门提供决策建议、理论研究、专业咨询等意见建议,协助开展宣传培训,进一步提升我省经营者集中审查和反垄断执法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选聘范围

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在经营者集中审查、反垄断执法及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研究及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

、选聘要求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行业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法学、经济学、行政管理、公共政策等相关专业背景或相关工作经历,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配套规定,在经营者集中审查和反垄断执法等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学术声誉或实务经验

(三)出版、发表过经营者集中或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面的专著、论文,具有经营者集中审查实务经验或处理过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反垄断案件者优先

(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人员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律师事务所、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工作人员需具有从事相关实务5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热心经营者集中审查和反垄断执法研究实践,能够积极参加聘任后的工作,保守秘密,遵守相关工作纪律

(六)遵纪守法,公正廉洁,勤勉尽责,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处分、政纪处分和行业处分,无学术道德问题、行业失信等不良记录

、工作职责

专家库成员受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开展下列工作:

(一)提供重要事项咨询。为辽宁省经营者集中审查和反垄断重点工作提供咨询,参与研究和起草相关政策措施等,对经营者集中审查和反垄断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建议

(二)参与重大案件论证。对反垄断执法重大、疑难案件法律适用、经济学分析、行业政策及影响等方面进行论证分析,参与典型案例研讨或案件论证会,提供专家意见

(三)开展重点课题研究。跟踪国内外相关领域前沿理论,开展经营者集中审查和反垄断执法重点课题研究,通过专题研究、联合调研等方式,形成研究成果

)协助进行宣传培训。协助开展经营者集中审查和反垄断执法有关会议、宣传、培训工作提供辅导、授课等支持,充分利用影响力和知名度配合做好宣传服务和舆情引导等工作

)完成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42日起至423日止。

(二)报名程序

1.个人报名:在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和反垄断执法专家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报名表》并由本人签名,同时附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专业证书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4)相关学术成果、工作业绩(荣誉证书、发表论文、出版刊物、执业证书、社会相关任职、参与或代理过的案件等)等材料证明

5)个人报名材料清单(见附件2)。

2.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对个人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在报名表上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3.材料报送: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提交《报名表》及其他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请提供扫描件PDF版(请将每个证明材料按照顺序和名称命名,如1.xx报名表,所有证明材料放至同一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姓名+单位+专家库选聘,并形成压缩包),在报名期限内将所有的报名电子材料压缩包发送至cufelty@163.com,邮件名称为姓名+单位+专家库选聘。纸质版报名材料请在申请期限内邮寄至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处”,联系人李拓宇,联系电话(024)96315-1-1909

提交材料如涉及国家秘密、服务对象商业秘密或者有关个人隐私的,请脱敏处理。有出版刊物或者专著的,电子版可以只提供封面、封底、目录和部分正文,纸质版可以提供全书。

(三)资格审查与遴选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和综合评选,按程序发布入选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确定为最终聘任人选。

(四)颁发聘书

对决定聘任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和反垄断执法专家,由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聘书,聘任期三年,专家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

五、动态调整

专家在库期间下列情形,将公告解聘:

(一)受到刑事、党纪、政纪、行业处分的

(二)因故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

(三)无正当理由,2次及以上不履行专家职责的;

(四)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特殊说明

2024年5月通告的《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和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名单中,反垄断领域专家聘期将于本专家库人员公告之日起终止。

七、解释权

本公告相关事项最终解释权归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

联系人:李拓宇    

咨询电话:96315-1-1909

附件:1.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和反垄断执法专家报名表

2.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和反垄断执法专家报名材料清单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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