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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第三批省级滑雪旅游度假地名单的公示 | | 来源: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官网 点击数:23次 更新时间:2026/3/27 10:47:01 |
根据《滑雪旅游度假地等级划分》(LB/T 083—2021)行业标准,按照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辽宁省体育局《关于开展省级滑雪旅游度假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安排,经评审,拟确定沈阳东北亚滑雪场、大连铭湖滑雪旅游度假地、本溪东风湖旅游度假地为第三批省级滑雪旅游度假地,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便核实查证。
联系电话:024—24852701、024—23206009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1号、沈阳市浑南区浑南四路8号
邮政编码:110032、110179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辽宁省体育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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