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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发布重要通告! | | 来源:瓦房店发布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613次 更新时间:2026/2/6 12:53:44 |
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
关于谢屯镇花园村
违法用海当事人限期接受调查的通告
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在对瓦房店市谢屯镇花园村已动迁海域进行清理整顿过程中,发现下图中(图见附件)红色区域海域用海人至今未到我局接受调查,为维护法律尊严,规范海域使用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关于谢屯镇动迁海域非法养殖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关于清理整顿瓦房店市谢屯镇动迁海域非法养殖的通告》之规定,现通告如下: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擅自占用该海域的单位和个人必须3日内到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接受调查,逾期未接受调查或拒不配合调查的,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该海域内的非法养殖设施(含养殖圈、构筑物及其他设备等与养殖相关的一切设备设施)及养殖物认定为无主物,予以拆除,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由违法用海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联系人:刘宇 13322238788
地址:辽宁省瓦房店市大宽街三段112号
谢屯镇花园村海域影像图(红色标注区域)
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
2026年2月5日
信源: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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