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周水子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最新出台提高口岸通行效率
暨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
中国公民出入境通关排队
不超过30分钟
为紧急中转旅客
需扶助人员
60周岁以上老人等特殊群体
快捷办理边检手续
对24小时内
不离开口岸限定区域的
国际货运航班及机组人员
实行“机到即检”“一站办结”
……
记者昨日采访获悉,为落实省、市两级优化营商环境大会部署,服务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充分释放边检机关服务效能,大连周水子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近日出台十项措施,持续提升口岸人员通行效率和便民利企服务水平,助力大连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建设再上新台阶。
推行24小时直接过境免办查验手续
持24小时内国际联程机票、经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不出机场直接转机前往第三国或地区的出入境旅客,可在隔离区“24小时直接过境区”免办出入境边防检查查验手续,实现直接过境。
推行快捷通关备案通行服务
启用快捷通道信息采集备案点,航班期间全时受理采集备案申请,为符合条件的出入境旅客及机组人员提供“即到即采、即采即过”便利。
完成备案后,可在全国所有具备快捷通关条件的口岸选择快捷通道快速通关。
实施外国人入境卡网上填报
外国人来华前,可通过中国国家移民局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移民局12367”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手机端扫描入境卡填报码等渠道,在线填报入境相关信息,下机后即可办理边检手续,有效解决手工填报时间过长问题,压缩通关候检时间。
保障旅客便捷通关
科学设置查验通道及候检区域,严格践行“中国公民出入境通关排队不超过30分钟”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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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用通道,为重要外宾来访、重大国际会议及赛事等活动提供优质服务,按需增设临时专用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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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特别通道,为紧急中转旅客、需扶助人员、60周岁以上老人等特殊群体快捷办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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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绿色通道,为跨境紧急就医旅客“零等待”办检,全力营造安全、高效、温馨的通关环境。
优化过境免签审核办理流程
建立过境免签预报预审机制,通过航空公司线上申报开展前置审核,缩短现场申报时间。
在入境候检区开设24/240小时过境免签办理专区,实现过境临时入境许可受理签发与入境边检手续“一次办结”,为外籍旅客凭过境免签来连开展经贸、文化交流等活动提供高效通关保障。
发布多语种客流高峰“两公布一提示”
针对重大活动、节庆假期等节点,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及口岸LED显示屏等媒体媒介,发布中英俄日韩等多语种提示信息,提前公布航班动态、客流高峰时段、边检服务措施及通关注意事项,方便中外旅客合理规划行程。
提供全天候移民管理咨询服务
依托12367国家移民管理机构政务服务平台,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多语种在线问询服务;在通关现场设置语言翻译、咨询引导岗位,及时解答移民管理政策咨询,协调解决口岸通关难。
深化国际货运航班“好来快走”服务
对24小时内不离开口岸限定区域的国际货运航班及机组人员,实行“机到即检”“一站办结”,实施“重要货机、紧急货机优先办理,直接往返、经停连飞出入同办”机制,保障货机24小时高效通关不间断,切实降低企业运输时间与经济成本。
简化国际航班申报手续
对按规定完整、准确、及时预报航班载运信息的国际航班,给予减少或取消收取纸质申报单据查验的便利,提升申报效率。
强化入境旅游支持保障
加强与文旅部门协作,深挖免签政策潜力拓展入境旅游路径,常态化为来华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及人员提供边检政策培训,持续提升入境旅游通关效率与服务质量。
大连海事局发布
营商环境负面清单
记者从大连海事局获悉
为坚决整治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
营造稳定、公平、透明
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大连海事局发布
优化营商环境负面清单
现向社会公布
1
一、执法主体方面
严禁超越法定职权实施执法行为;
2
严禁无证执法、借证执法或者由不具备特定资质的人员实施特定执法活动;
3
严禁插手航运市场,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承揽海事项目,谋取私利;
4
严禁说情打招呼干扰海事执法工作,不得利用职权干预船舶安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
5
严禁吃拿卡要,接受行政相对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要求相对人提供赞助费;
6
严禁与“中介”勾结,通过他人间接向行政相对人收取好处费;
7
严禁以任何借口刁难行政相对人,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二、执法程序方面
8
严禁违反法定程序,乱检查、乱处罚、乱强制、乱收费;
9
严禁刻意隐瞒执法流程,损害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回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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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刻意差别对待当事人,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
三、现场监管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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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拆分同一执法对象的执法任务,不得对同一相对人开展无正当理由的多次登船、重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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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实施歧视性政策和监管执法标准,不得随意增加执法检查内容或者提高执法检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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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以检查为由延误船舶开航或者影响船员正常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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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对执法违规线索隐瞒不报、该查不查、有案不立、压案不办、超期办案、拖延执行;
15
不得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不得随意降低对违法行为的认定门槛,不得随意扩大违法行为的范围,禁止“小过重罚” “类案不同罚”。
四、涉企检查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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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未履行审批流程、未事先通知企业、超出规定的事项范围开展涉企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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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超出频次实施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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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违反涉企行政检查 “五个严禁” 和 “八个不得” 要求。
五、政务服务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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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规增设办理条件、材料、环节;
20
严禁漠视企业和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简单傲慢、态度冷漠,不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工作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相对人拒绝提供并联办理,告知承诺等便民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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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政务事项推诿不予办理、超期办理。严禁谋取私利,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违规办理行政审批。
企业群众如有反映以上负面清单事项,可以通过相关途径进行投诉举报,大连海事局对存在负面清单所列情形的,一律“零容忍”,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从严处理,坚决向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 “亮剑”。欢迎广大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执法投诉电话:0411-82629878
廉政举报电话:0411-82629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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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大连云记者王艺
图片:受访单位提供
部分来源:大连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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