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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大连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 | 来源:大连市人民政府 官网 点击数:322次 更新时间:2026/1/21 13:25:15 |
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大连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大委办发电〔2025〕8号)要求,在各地区、各有关单位完成推荐评选相关工作的基础上,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拟对50个集体和100名个人进行表彰,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月20日至27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市数据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65850933
电子邮箱:dlys65850997@163.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0923房间
附件: 大连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docx
大连市数据局
2026年1月20日
来源: 大连市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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