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信用中心日前发布
关于推行
“信用代证”专项信用报告的通告
通告提出,根据辽宁省统一工作安排,自2025年9月20日起,大连市在52个领域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简称“信用代证”)。这一举措将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有效减少准备材料和跑动次数,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一
“信用代证”是什么?
“信用代证”是指通过专项信用报告,依法依规反映相关主体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严重失信名单、刑事裁判等方面的信用记录,用于替代传统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二
覆盖领域
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住房公积金、交通运输、水资源保护、水利建设、河务、水土保持、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广播电视、体育、统计、证券、人防、地方金融管理、医疗保障、知识产权、粮食和物资储备、林业、矿山安全监督、药品安全、疾病预防控制、税务、法院执行、刑事裁判、海关监管、电信监管、烟草专卖、消防安全、邮政、气象、地震、档案管理、新闻出版(含电影)、互联网。
三
专项信用报告包含内容
行政处罚(含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刑事裁判(犯罪记录)。
四
适用对象(辽宁省内)
社会组织、经营主体、自然人
五
报告数据来源
辽宁省内行政机关、省(中)直有关单位、有关司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机构(简称“数源单位”)等向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辽宁)提供的信息,数源单位对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六
“信用代证”应用场景
● 政务场景:
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市场准入、优惠政策兑现、资金支持、评比表彰、资格审查等。
● 商务场景:
招标投标、产权交易、接受第三方机构评估评审等。
● 金融场景:
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等。
● 其他场景:
可用“信用代证”,且不危害国家安全、不侵犯其他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形等。
不需要提供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事项,不得强制要求提供专项信用报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
办理渠道
信用网站办理
访问
“信用中国(辽宁)”网站
(网址:https://xy.ln.gov.cn)
“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
(网址:https://credit.dl.gov.cn)
通过“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访问“信用代证”报告查询服务时,将自动跳转至“信用中国(辽宁)”网站。
“辽企通”App办理
下载并打开“辽企通”App,在“信用服务”专区中找到“专项信用报告”,通过“辽宁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成注册后,即可在线发起申请。
线下渠道
信用主体可通过市政务服务窗口及各地区政务服务窗口咨询办理。
八
对《专项信用报告》相关信息有异议怎么办?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信用主体对自身专项信用报告存在异议的,按照《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有关规定处理,“信用中国(辽宁)” 网站统一受理,数源单位及时受理核实,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并同步反馈平台网站。
九
报告核验
支持报告使用方对专项信用报告真实性进行核验,核验方式包括以下两种:
● 方式一:可通过扫描报告右上角的核验二维码进行核验
● 方式二:可通过专项信用报告专栏“报告核验”功能,输入主体代码和报告编号进行核验
大连市信用中心工作人员指出,“信用代证”工作自从2025年9月启动以来,大连已经为100余家企业开出专项信用报告。在过去,企业在市场准入、资格审查、招标投标、政策兑现、产权交易、上市融资、并购重组、评比表彰等场景都需要提供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但这个证明申请程序繁琐,需跑动多个部门才能办理。推行“信用代证”,既面向社会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也面向自然人,将极大减少申请人的跑动次数,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
本条微信由“大连发布”(微信号:dl-fabu)编辑制作
文字:吴耀辉
资料:大连市信用中心
编辑: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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