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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重点区域压减地下水提前“达标” | |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 官网 点击数:97次 更新时间:2025/12/29 10:34:00 |
压减地下水开采是我省节水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来自省水利厅的最新统计显示,2019年至2024年,我省重点区域累计压减工业与城乡生活地下水3.64亿立方米,新增节水灌溉面积80.08万亩,提前实现“十四五”治理方案明确的“2025年辽河平原重点区域工业与城镇生活地下水超采量2.4亿立方米全退减、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0万亩”目标。
近年来,我省系统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确保重点区域地下水压采工作落地。落实中央水利发展资金8015万元,支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凌源市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建设,截至今年11月底两项工程全面完工。聚焦盘锦市地下水压采工作,推动建设净水厂两座、输水管线13.82公里、配水管线39.6公里,推进城镇、农村供水及重点企业自备地下水水源置换,今年置换地下水水源20处,关停机井98眼,实现日压采地下水4万立方米。
农业生产用水是全社会用水的第一“大户”,年用水量约70亿立方米。为强化农业取用地下水资源管理,我省加快推动“以电折水”场景应用,完善监测计量体系。2022年至2025年,全省累计建成“以电折水”样本井2639个,完成水—电档案匹配机井数6.2万眼,223个乡(镇)完成“以电折水”系数测算,为农业生产节水增效夯实了根基。
与此同时,我省依托省、市、县三级水利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开展海(咸)水入侵调查,逐村、逐井实地核实取水用途、工程坐标及实际开采量,精准划定海(咸)水入侵区,深入分析入侵成因及变化趋势,明确2030年治理目标与关键措施。以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结果为基础,严格依据禁采区、限采区划定标准与方法,划定地下水限制开采区22个,总面积达5424平方公里,经履行程序后将正式发布划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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