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化系统稳定、高效、安全运行,持续发挥系统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中的支撑作用,满足全省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化运维服务的实际需求,经研究,我局决定对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购买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购买服务项目
1.应用运维;
2.客户服务;
3.运维服务。
二、申请条件及要求
供应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
(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三)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有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购买服务
(一)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二)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
(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四、工作程序
(一)提交申请
供应商于12月12日前将下列材料汇编(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提交省局质量监督处,过期无效。
1.填报《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供应商申请表》(附件1)。
2.对照《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供应商综合比价评分细则》(附件2)内容准备相关见证材料汇编成册。
(二)资格审查及评审
我局将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供应商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确定1名供应商。
(三)结果公示
我局将在省局官方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四)签订合同
对公示无异议的供应商,我局将与其签订合同。
联系人:郭志刚 联系电话:96315-1-2602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电子邮箱:LN81203773@163.com。
附件:1.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供应商申请表
2.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供应商综合比价评分
细则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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