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2日至9月30日 
 
	我市开展秋季购房节促销活动 
 
	各区市县及相关委办局 
 
	结合实际推出增量政策 
 
	及“一区一策”清单 
 
	助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市内四区 
 
	9月12日至9月30日开展秋季购房节促销活动,对个人购买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参展项目新建商品房,并在10月25日前正式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按照成交价的1%给予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可以与现行有效其他购房补贴政策叠加。 
 
	
 
	中山区 
 
	购房节期间,购买中山区参展项目新建商品房,并在10月25日前正式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在享受市购房节专属购房补贴(成交价1%)的基础上,中山区政府按照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建筑面积给予15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发放。该项购房补贴可以与市级现行有效其他购房补贴政策叠加,不可与中山区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叠加。 
 
	
 
	西岗区 
 
	购房节期间,购买西岗区参展项目新建商品住房,并在10月25日前正式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在享受市购房节专属购房补贴(成交价1%)的基础上,西岗区政府按照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建筑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发放。该项购房补贴可以与市级现行有效其他购房补贴政策叠加。 
 
	
 
	沙河口区 
 
	非住宅商品房购房补贴标准:个人购买沙河口区参展楼盘中非住宅商品房的,并在本次购房节活动期间正式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沙河口区按购买商品房建筑面积给予15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该项购房补贴可以与市级现行有效其他购房补贴政策叠加)。 
 
	
 
	专属人才购房补贴标准:购买沙河口区参展楼盘中非住宅商品房的,并在本次购房节活动期间正式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博士、硕士、本科、专科、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每人发放2万元/套标准的购房券(可与市级人才购房券叠加享受),每套房屋最多支付一位专属人才购房补贴。 
 
	
 
	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标准:购买沙河口区参展楼盘中非住宅商品房的并在本次购房节活动期间正式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多子女家庭额外发放购房补贴,二孩家庭2万元每套、三孩家庭5万元每套。 
 
	
 
	甘井子区 
 
	2025年大连市秋季购房节促销活动期间(2025年9月12日至9月30日),个人购买甘井子区参展楼盘新建商品住宅的,并在10月25日前正式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在享受市本级专属购房补贴(成交价1%)的基础上,甘井子区政府拟按照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给予1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此购房优惠和我市正在实施的“卖旧买新”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高新区 
 
	2025年9月12日至9月30日大连秋季购房促销活动期间,对个人购买高新区参展项目新建商品房,并在10月25日前正式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按照成交价的1%给予购房补贴。 
 
	
 
	金普新区 
 
	2025年9月12日至9月30日开展秋季购房节促销活动,对个人购买金普新区新建商品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按照成交价的1%给予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可以与现行有效其他购房补贴政策叠加。 
 
	
 
	旅顺口区 
 
	采取“政府搭台、企业让利”模式,引导房企推出购房折扣、调低首付比例、赠送装修礼包等多重促销政策。 
 
	
 
	庄河市 
 
	2025年9月16日至9月30日开展秋季购房节促销活动,对个人购买庄河市参展项目新建商品房,并在9月30日前正式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按照成交价的1%给予购房补贴。 
 
	
 
	瓦房店市 
 
	个人购买参展新建商品房(住宅),并在2025年9月12日至9月30日之间正式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政府以买方缴纳的契税作为补贴额度予以发放(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普兰店区 
 
	个人购买普兰店区参展新建商品房(住宅),并在2025年9月12日至9月30日之间正式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政府以买方缴纳的契税作为补贴额度予以发放。 
 
	
 
	长兴岛经济区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每平方米给予200元补贴;确认招商企业员工叠加享受每平方米300元补贴;长兴岛区域动迁户购房,每人40㎡之内(含40㎡),每人政府补贴700元/㎡,超过40㎡(40㎡以上),每人政府补贴400元/㎡;交流岛区域动迁户在长兴岛购房,每人40㎡之内(含40㎡),每人政府补贴1200元/㎡,超过40㎡(40㎡以上),每人政府补贴400元/㎡。 
 
	
 
	长海县 
 
	2025年全市秋季购房节促销活动期间(2025年9月12日至9月30日),个人购买长海县参展楼盘新建商品房的,并在9月30日前正式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动迁情形除外),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按照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新闻大连(微信号:dltv8811)编辑制作
 
	资料:大连市住建局 
 
	采集: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张吉存 
 
	编辑:燕子 
 
	美编:海健 
 
	校对:华铮 
 
	主编:吕彬 
 
	监制:穆军 高忠华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