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数字政府建设要率先发力,发挥好引领驱动作用,带动数字社会和数字经济发展建设。按照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有关要求,省数据局(省营商局)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会同各地区、各部门,研究制定了《辽宁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6部分,主要包括22条工作任务和5条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工作目标:到2027年,基本建成全省一体化基础设施高效集约,一体化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一网通办”、“一网协同”、“一网统管”应用数智赋能,一体化安全防护体系动态防御的数字政府运行“1131”工作体系。
第二部分为建设完善一体化基础支撑体系,包括强化云网设施支撑、强化共性应用支撑、强化人工智能支撑等3方面4项工作任务。着力提升政务云统揽和电子政务网络支撑能力,完善数字政府基座系统,增强一体化基础大模型服务能力。
第三部分为建设完善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包括推动公共数据高质量供给、促进公共数据高效率流通、深化公共数据高水平应用等3方面6项工作任务。着力推行公共数据统一目录管理,强化公共数据源头治理,完善公共数据管理机制,健全公共数据供需对接机制,推动公共数据高效共享,促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
第四部分为建设完善“三网”数智应用体系,包括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机关运行“一网协同”、推进社会治理“一网统管”等3方面9项工作任务。着力提升线上服务效能,扩展涉企增值服务,创新智慧政务应用,健全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提升城市治理、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能力。
第五部分为建设完善一体化安全防护体系,包括完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升数据安全保护能力、加强人工智能风险防范等3方面3项工作任务。着力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警处置和协同联动机制,构筑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体系,推动人工智能安全发展。
第六部分为保障措施,包括强化工作机制统筹、强化标准规范统筹、强化效能评价统筹、强化运维运营统筹、强化数智育才统筹等5项举措。着力统筹抓好重要任务落实,设立数字政府首席数据官,推动制定实施数据基础通用标准,建立数字政府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和数字政府运维保障机制,统筹政府、高校、科研院所等各方力量,持续激发数字人才创新活力。
文件解读单位:辽宁省数据局(省营商局)
文件解读人:崔祎光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8398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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