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关于拟同意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大连工程学院的公示 | 来源:辽宁省教育厅 官网 点击数:151次 更新时间:2025/6/13 10:53:2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第五届辽宁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经省教育厅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校名暂定为“大连工程学院”。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至6月17日。其间如有不同意见,请署名反映。
通信地址:沈阳市崇山东路46-1号,辽宁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邮 编:110032
传 真:024-86893758
电子邮箱:sjytfzghc@163.com
辽宁省教育厅
2025年6月11日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 上一篇:寻找寄养家庭,求转发! 下一篇:金普新区:拟废止93所教培机构办学许可证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