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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市司法局公布
 
	大连市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平台 
 
	相关事宜 
 
	
 
	投诉举报范围
 
	 
 
	企业认为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中存在以下情形的,均可进行投诉举报: 
 
	● 行政执法部门或执法人员逐利检查,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由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者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 
 
	
 
	● 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 
 
	
 
	● 任性处罚企业,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违规实施责令停产停业的。 
 
	
 
	● 下达检查指标,将考核考评、预算项目绩效与检查频次、罚款数额挂钩。 
 
	
 
	● 变相检查,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实施行政检查的。 
 
	
 
	● 其他违反涉企行政执法规定行为的。 
 
	
 
	投诉举报方法
 
	 
 
	登录大连市司法局网站,点击“互动交流”中“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平台”板块,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投诉举报。 
 
	平台网址 
 
	https://sfj.dl.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144
 
	
 
	投诉举报要求 
 
	 
 
	投诉举报人应提供明确的被投诉举报对象、具体的投诉举报事项及相关佐证材料,同时需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调查核实及反馈处理结果。市司法局将严格保护投诉举报人信息,依法依规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调查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 
 
	
 
	  
	
 
	本条微信由“大连发布”(微信号:dl-fabu)编辑制作 
 
	文字:陈紫璇 
 
	资料:市司法局 
 
	编辑:姜赟 
 
	校对:鞠传强 滕永梅 
 
	主编:单淼 
 
	监制:穆军 侯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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