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事关大连!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批复同意 |  | 来源:大观新闻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1541次 更新时间:2024/11/19 12:43:53 |  
	 
 
	近日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联合批复同意 
 
	我市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 
 
	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自此 
 
	我市成为全国同时实施 
 
	海运和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的 
 
	三个城市之一 
 
	 
 
	  
 
	 
 
	 
 
	启运港退税是我国出口退税模式的一项重要创新改革措施,将原先出口集装箱货物需清关离境后办理退税,提前为从境内启运港装运即可办理退税,能够有效缩短出口企业退税时间,优化出口企业的资金周转。 
 
	 
 
	  
 
	 
 
	 
 
	2023年,国家已批复以大连大窑湾港为离境港,以秦皇岛、烟台、锦州等11个环渤海城市作为启运港的海运启运港退税政策。此次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是以大连大窑湾港为离境港,以长春、沈阳、通辽等地铁路场站为启运港。 
 
	与海运启运港退税政策对比,新政策的启运港为内陆城市铁路场站而非环渤海城市内河港口,运输方式为铁路运输而非水路运输。我市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叠加现有海运启运港退税政策,实现陆海全覆盖。 
 
	- 
		
			一是强化大连港与环渤海各港口及东北腹地陆港间的协同联动效应,缩短企业出口退税周期,降低企业资金成本,加强东北地区贸易、投资、通道、平台等统筹发展,提高区域整体竞争力。 
		 
	 
	- 
		
			二是增加大连港口货物吞吐量,促进中转集拼、配送等增值业务发展,进一步激发大连港航物流基础优势,加速推进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建设。 
		 
	 
	- 
		
			三是可进一步吸引外贸货源,加密、完善班列线路,促进公路货物向铁路转移,推动大连海铁联运业务快速发展,畅通东北亚国际市场与东北腹地经济间的要素流动,打造向东向北开放的重要支点,助力东北全面振兴。 
		 
		
			 
		 
	 
 
	  
 
	 
 
	 
 
	2023年下半年以来 
 
	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陆路启运港相关政策,夯实基础数据,与财政部加强沟通联系,并多次赴京当面汇报争取支持。
 
	2024年年初 
 
	了解到国家拟对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启动扩围后,市财政局立即会同市自贸办等部门起草了《大连试行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方案》,以省政府名义向国家相关部委进行申报。同时,密切跟踪审批进展,经多轮沟通争取,最终获批。
 
	 
 
	  
 
	 
 
	 
 
	市财政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支持和配合大连自贸片区管委会等单位推动政策落实,做好政策宣传,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全面提升我市航运中心服务能级。 
 
 
	本条微信由大观新闻编辑制作 
转载请注明:来源大观新闻(微信号:Daliandaily) 
 
	文字: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邵海峰编辑:徐琳 
美编:张强 
 
	校对:魏红 
 
	责编:秋菊 
 
	主编:李元臣 
 
	监制:穆军、宋伟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  |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  | 上一篇:权威解答!关于供暖问题 下一篇:别跑错啦!驾驶人体检地儿有调整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