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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批曝光!以下场所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 |  | 来源:大连日报 点击数:2229次 更新时间:2022/9/19 9:52:55 |  | 为进一步加强在连人员行程轨迹管理,自9月11日起已在全市范围严格使用“场所码”。“场所码”事关防疫大局,大连市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各地区进一步加强对“场所码”使用的检查力度。今天对第二批不规范使用“场所码”的经营场所进行集中曝光。 
 
	    金普新区抚顺街翠竹7号三禾包子铺红梅店,不严格落实防疫规定,未按要求督促顾客扫“场所码”,有关部门已现场给予警告。
 
	    金普新区华润海中国5期68号金普新区吉购生活广场,不严格落实防疫规定,未按要求督促顾客扫“场所码”,有关部门已现场给予警告。
 
	    普兰店区世纪路西段178号美潮造型,不严格落实防疫规定,未按要求督促顾客扫“场所码”,有关部门现场给予警告。
 
	    普兰店区台渤路30-3号爱尚服饰工厂店,不严格落实防疫规定,未按要求督促顾客扫“场所码”,有关部门现场给予警告。
 
	    西岗区内蒙宾馆虽然张贴了“场所码”,但是宾馆注册的“场所码”信息不全,无宾馆名称和详细地址,并且张贴在前台不明显位置。发现问题后,有关部门要求酒店负责人立即整改,重新申领“场所码”,并张贴在酒店门口醒目位置。
 
	    西岗区旺角果蔬超市、红星二锅头旭日超市和鞍山路乐洽洽超市,擅自违规营业且未申领、张贴“场所码”,在有关部门对其提醒并要求停业后,仍在偷偷营业,已联系相关负责人要求整改。
 
	    希望公共场所责任主体坚决贯彻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切实守好“小门”。同时,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配合公共场所管理,严格落实扫“场所码”、定期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来源:大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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