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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病”患者,这样买药更省钱! |  | 来源:新闻大连 点击数:2237次 更新时间:2022/8/25 8:27:42 |  
	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 
 
	在门诊发生的保内“两病”药品费用 
 
	医保统筹基金报销65% 
 
	使用“荐方”药品的报销比例提高至85% 
 
	最高报销限额 
 
	高血压为100元/季 
 
	糖尿病为200元/季 
 
	 
 
	什么是“荐方”? 
 
	 
 
	为进一步保障“两病”参保人员待遇,我市开展了基层“两病”用药“荐方”活动,市卫生健康部门和市医保部门联合组织临床专家根据《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和《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等形成推荐治疗方案,与“两病”基层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订升级服务包的“两病”患者,病情适用于专家推荐治疗方案的,在使用推荐治疗方案中的药物治疗时,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至85%。 
 
	 
 
	简单来说,城乡居民“两病”患者要想使用“荐方”药品,享受85%报销比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认定享受“两病”医保待遇;与“两病”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订升级服务包;使用专家推荐治疗方案。 
 
	 
 
	什么是城乡居民“两病”待遇?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员(包括成年人、未成年人和大学生),患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并需要采取药物治疗的,均可以申请“两病”保障待遇。在指定门诊发生的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两病”药品费用,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两病”待遇资格办理流程 
 
	 
 
	需要办理“两病”待遇的患者,持相关就医资料、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到“两病”确诊定点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医保定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儿童专科、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医院)申请。检诊没有时间限制,随到随检,通过检诊登记后,医保报销待遇即时生效。 
 
	 
 
	“两病”报销标准 
 
	 
 
	自2021年起,我市进一步提高了居民“两病”待遇水平。 
 
	 
 
	取消报销起付标准(即“门槛费”) 
 
	也就是说,享受“两病”待遇的患者购买降压药或降糖药,花的第1块钱就可以按比例进行报销,具体的报销比例是65%或85%(使用“荐方”)。 
 
	 
 
	提高季度报销限额 
 
	糖尿病患者每季度最高报销限额从100元提高至200元;高血压患者每季度最高报销限额从50元提高至100元。如果是季度末月申请的,也是可以享受全季度的报销待遇的。 
 
	 
 
	“两病”用药范围 
 
	 
 
	“两病”患者门诊保障用药,限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降血压和降血糖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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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大连晚报 
 
	文字: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仰山 
 
	编辑:苏昕 
 
	美编:海健 
 
	校对:吴毅 
 
	主编:吕彬 
 
	监制:穆军 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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