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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始确认!可以退钱了! |  | 来源:大连晚报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2794次 更新时间:2023/12/3 12:47:19 |  
	 
 
	12月1日起
 
	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确认开始啦!
 
	 
 
	目前
 
	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已经更新
 
	即日起可以填报 
 
	2024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一定要在本月内完成哦
 
	申报完成后,次年可进行退税
 
	具体操作如下
 
	 
 
	下载并打开个税APP 
 
	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 
 
	 
 
	  
 
	  
 
	  
 
	 
 
 
	温馨提示 
 
	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
 
	 
 
	需要注意的是
 
	今年 
一老一小
 
	三项专项附加扣除
 
	标准提高啦
 
	 
 
	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提高了赡养老人、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其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纳税人从9月申报期起即可享受。
 
	 
 
	系统已按照新标准进行了调整,无需操作,即可按照新的标准享受扣除。如之前填报有误,也可以点击“去填报”重新如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转发提醒! 
 
	  
 
	 
 
	 
 
 
	 
 
	来源:中国税务报、中国新闻网 
 
	编辑:元
 
	美编:昉
 
	校对:王涛
 
	责编:小王
 
	主编:鲁菲 
 
	监制:穆军 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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