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子在外经商,去世后留下价值400万元别墅,家人拒绝继承
近日记者获悉,无锡的巫某曾经是一名成功的商人,前不久去世后,她名下有一套价值400万元的别墅,家人却不愿继承,这背后到底有什么隐情?这遗产到底该由谁来处理呢?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贺豪杰介绍:“巫某在外面经商,欠下了巨额的债务,在我们锡山法院这边有债权人起诉她,要求她偿还借款,但是巫某已经去世了,留下的遗产就是一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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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查后发现,巫某去世后,除了留下一套市值400万元的别墅,还有超过一千万元的债务,错综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涉及无锡、南宁多地。别墅先后被南宁市青秀法院和无锡市锡山法院查封,也正因如此,巫某家人不愿继承这笔“遗产”。
按照法律规定,首封法院有优先处置权,如何保障无锡涉案债权人利益,如何破解无人继承遗产的难题,法官远赴南宁,寻找答案。
在巫某欠款案件的审理中,无锡锡山法院指定巫某生前所在村委作为遗产管理人的同时,还创新地制定出了全国首个法院主导的《遗产管理人指定及履职规范》,指导遗产管理人如何履行职责。房子谁来管?债务怎么还?钱谁先拿?承办案件的锡山法院法官和青秀法院法官进行面对面沟通。
无锡、南宁两地的法院承办法官协商后确定了最后方案:巫某生前所在村委作为遗产管理人,负责厘清巫某生前财产和债权债务情况,别墅由查封在前的南宁市青秀法院组织拍卖,拍卖款与巫某其他债权债务统一结算后进行分配。
贺豪杰告诉记者:“大概的方式就是将巫某的房子变现之后,相应的费用款项作为遗产,由管理人来统一进行分配,使所有的债权人尽量公平进行受偿,而不是单方面解决一个案件,这样可能会对其他的债权人有所影响。”
对于巫某而言,告别不仅仅是一个生命画上句号,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既是执法者也是司法服务者,兼顾各方利益,使用最优方案,赋予了这场告别在法律意义上的终结。
贺豪杰表示:“巫某作为一个死去的人,她的权利该如何保护,这也是我们要考虑的一个问题,所以我们的民一庭才通过这种创新的方法,村委被指定作为遗产管理方。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保护死去的人,这样不管是对债权人,还是对于直系家属,还是对于巫某本身,都做到了相应的保护。”
编辑|程鹏 盖源源 杜恒峰
校对|孙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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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我苏网(《零距离》记者/冯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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