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调整! |  | 来源:新闻大连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2876次 更新时间:2024/11/6 10:30:11 |  | 
	11月4日 
 
	财政部、教育部等多部门发布 
 
	 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具体通知如下 
 
	↓↓↓
 
	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20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5000元。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后,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以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相应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对此前已签订的参考LPR的浮动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承办银行可与贷款学生协商,将原合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 
 
	
 
	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该通知不一致的,以该通知为准。该通知未规定事项,按照原政策执行。 
 
	
 
	
 
	  
	
 
	→点击这里查看原文← 
 
	
 
	  
	
 
	新闻大连(微信号:dltv8811)编辑制作
 
	资料:中国教育报 
 
	编辑:陈辰 
 
	美编:海健 
 
	校对:吴毅
 
	主编:吕彬 
 
	监制:穆军 侯智良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  |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  | 上一篇:中央巡视组已进驻29家单位!联络方式公布 下一篇:关于终止大连市培根学校校舍租赁合同的公告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