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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5日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
 
	
 
	 
 
	组织开展 
 
	2024年烈士子女、孤儿高校毕业生 
 
	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 
 
	↑点击链接查看原文↑ 
 
	
 
	
 
	明确 
 
	补贴对象和标准 
 
	申请材料 
 
	补贴申报发放流程 
 
	等内容 
 
	补贴对象和标准 
 
	 
 
	补贴对象 
 
	学籍地在我市且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烈士子女、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毕业学年指从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起的12个月。
 
	补贴标准 
 
	每人一次性给予2000元补贴。 
 
	
 
	
 
	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证或注册学籍相关证明(包含毕业时间、培养层次、所学专业等信息)、本人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借记卡复印件的基础上,还应根据申请类型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 烈士子女毕业生提供户口簿、父亲或母亲的《烈士证明书》及存根; 
 
	
 
	● 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提供本人的《儿童福利证》; 
 
	
 
	以上申请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电子版扫描件。 
 
	
 
	
 
	补贴申报发放流程 
 
	 
 
	组织申报 
 
	 
 
	各院校负责组织本校申请人登录“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厅平台”),实名制注册后进行申报,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电子版扫描件。
 
	网厅平台登录网址 
 
	https://ggfw.lnrc.com.cn/ehrss/login/ 
 
	点击链接直达↑
 
	初审公示 
 
	 
 
	各院校组织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原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并将通过初审名单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院校名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需隐去部分位数)、补贴标准及具体金额等内容。经公示无异议的,登录网厅平台进行初审确认。
 
	材料报送 
 
	 
 
	各院校将加盖公章的公示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于2024年10月11日前报送到院校所在地区的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辖区复审 
 
	 
 
	各地区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登录“辽宁省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复审通过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登录省系统提交公示结果,于2024年10月20日前以所在地区人社行政部门的名义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省系统登录网址 
 
	http://10.56.8.77/portallogin/#/
 
	补贴发放 
 
	各地区人社部门、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与同级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务必于2024年10月30日前将补贴足额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中,并及时登录省系统更新补贴发放状态。
 
	材料留存 
 
	 
 
	各地区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须做好申请材料归档,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补贴发放凭证、公示证明电子版扫描件抄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其他事项 
 
	 
 
	申请人无法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未注明有效期的,可由县级及以上核发部门提供证明(户口相关证明由户籍地派出所提供);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需详细填写开户银行的支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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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市县(先导区)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资料: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婧琦 
 
	美编:海健 
 
	校对:吴毅 
 
	主编:吕彬 
 
	监制:穆军 侯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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