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关于燃油附加费,最新通知! |  | 来源:新闻大连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2071次 更新时间:2024/7/30 12:05:37 |  | 
	 
 
	近日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关于继续执行 
 
	巡游出租汽车 
 
	油价联动机制的通知 
 
	
 
	
 
	关于继续执行巡游出租汽车 
 
	油价联动机制的通知 
 
	(大发改价格字〔2024〕411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发展改革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经营单位:
 
	
 
	目前大连市92号汽油零售价格为8.14元/升,为疏导成品油价格上涨对巡游出租汽车营运成本带来的影响,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大价发〔2014〕34号)相关规定,决定继续执行巡游出租汽车油价联动机制,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巡游出租汽车(纯电动车除外)在计价器显示金额外每车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继续设置3个月为一个观察周期,在此周期内燃油附加费标准保持不变。
 
	
 
	本通知执行时间自2024年7月27日零时起至10月26日24时止。其他各区市县、先导区可参照执行,也可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5日
 
	
 
	
		
			
				
					
					 
						
							大连发布 
							
								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453篇原创内容 
							 
				公众号
			 
	 
 
	 
 
	本条微信由“大连发布”(微信号:dl-fabu)编辑制作
 
	资料: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编辑:王宇 
 
	校对:鞠传强 滕永梅 
 
	主编:单淼 
 
	监制:穆军 高忠华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  |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  | 上一篇:出入境携带物品规定!大连海关提醒 下一篇:临时交通管理通告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