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内容如下: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3)辽0202执恢585号 
 
	 
 
	被执行人:曲晓光,男,1979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天津街55号。身份证号:210225197910180151。 
 
	申请执行人张德林与被执行人曲晓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2)中民初字第3593号民事判决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执行本金7万元及利息损失。
 
 
	申请人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申请执行人张德林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凡是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曲晓光名下辽B78N28长安牌汽车准确下落,协助法院找到该车辆,申请人同意向提供线索的单位或个人支付悬赏金,标准为通过该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案款5%作为奖励,上限一万元人民币; 
 
	二、悬赏期限:一年,自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三、我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四、举报电话:
 
	0411-82787110   王法官 
 
	 
五、举报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 13:00-17:00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来源: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编辑:龙
 
	美编:王蕊
 
	校对:魏红
 
	责编:小王
 
	监制:穆军 高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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