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倡议书 | | 来源:辽宁发布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324次 更新时间:2026/3/28 15:48:11 |
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全省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春风送暖,又至清明。在这个缅怀先人、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里,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倡树安全、文明、绿色、节俭的祭扫新风,清明节期间,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缅怀英烈,厚植家国情怀。积极参与为革命英烈扫墓、参观革命遗址、纪念馆和“网上祭英烈”等活动,铭记革命历史,传承红色基因,在追思缅怀中汲取奋进力量、激发爱国热情、弘扬民族精神。
节俭祭扫,传承优良家风。崇尚尊老敬老、孝老爱亲、厚养薄葬,倡导生前多尽孝,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身后重缅怀,从俭办丧,不搞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相互攀比,以简朴文明的方式追思先人,传承优良家风。
安全祭扫,确保平安有序。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要求,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不在交通干线、景区及水源地等处建坟立碑或焚烧冥纸,提倡鲜花祭奠、网上祭奠等形式寄托哀思。合理安排祭扫时间,错峰出行,遵守交通规则,确保祭扫过程平安顺畅。
生态安葬,守护绿色家园。倡导公益惠民、文明节俭、绿色生态殡葬理念,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模式。积极参加民政部门统一举办的免费骨灰海葬公益活动,自觉抵制违规土葬、散埋乱葬行为,让思念生生不息,让绿色长留家园。
示范带头,引领文明风尚。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贯彻落实新版《殡葬管理条例》,带头践行生态文明祭扫要求,带头宣传殡葬改革政策,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殡葬新风尚,共建和谐美好新家园。
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辽宁省民政厅
2026年3月24日
来源:文明辽宁
编辑:张承娇
校对:韩旭
责编:吴溪 冯心
审核:张增娇 安立军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 |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 | 上一篇: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公布5起非法制售“人民币版”冥币典型案例 下一篇:放假通知:不调休!不收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