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关于公布2025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计发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 来源: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官网 点击数:1109次 更新时间:2025/9/21 11:06:02 |  
	 
 
	辽人社〔2025〕17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参加省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国家机关所属驻辽各单位:
		 
		
			  现就公布2025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计发基数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5年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1792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359元/月。已办理待遇计发、丧抚待遇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等变更业务的,个人缴费基数不再重新核定。
		 
		
			  二、2025年全省(不含沈阳、大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计发基数为88152元(月计发基数为7346元)。沈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为100680元(月计发基数为8390元),大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为107472元(月计发基数为8956元)。
		 
		
			  三、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个人参保人员)各档次缴费基数和金额见附表。
		 
		
			  四、2024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982元(月人均为3999元)。
		 
		
			  附表:2025年个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档次和金额情况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25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表
		 
		
			  2025年个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档次和金额情况表
		 
		
			  单位:元/月
		 
		
			
				
					| 
						 
							缴费档次
						 
					 | 
					
						 
							60%档次
						 
					 | 
					
						 
							70%档次
						 
					 | 
					
						 
							80%档次
						 
					 | 
					
						 
							90%档次
						 
					 | 
					
						 
							100%档次
						 
					 | 
					
						 
							200%档次
						 
					 | 
					
						 
							300%档次
						 
					 | 
				 
				
					| 
						 
							月缴费基数
						 
					 | 
					
						 
							4359
						 
					 | 
					
						 
							5085
						 
					 | 
					
						 
							5812
						 
					 | 
					
						 
							6538
						 
					 | 
					
						 
							7264
						 
					 | 
					
						 
							14528
						 
					 | 
					
						 
							21792
						 
					 | 
				 
				
					| 
						 
							月缴费额
						 
					 | 
					
						 
							871.8
						 
					 | 
					
						 
							1017
						 
					 | 
					
						 
							1162.4
						 
					 | 
					
						 
							1307.6
						 
					 | 
					
						 
							1452.8
						 
					 | 
					
						 
							2905.6
						 
					 | 
					
						 
							4358.4
						 
					 | 
				 
			
		 
		
			  注:个人参保人员可在以上7个缴费档次中自愿选择。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  |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  | 上一篇:我省6家组织获第五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 下一篇:关于开展“迎中秋·庆国庆”大连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的公告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