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 
 
	庄河市公安局发布通告 
 
	部分派出所合并办公 
 
	
 
	 
 
 
	为全面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建设,进一步整合警务资源,提升基层警务服务效能,按照上级关于派出所标准化建设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昌盛派出所与打拉腰沿海派出所,兰店派出所与磨石房沿海派出所,黑岛派出所与黑岛沿海派出所,鞍子山派出所与山海丰沿海派出所,栗子房派出所与大圈沿海派出所,大郑派出所与东房身沿海派出所,王家派出所与大王家沿海派出所,石城派出所与石城沿海派出所,明阳派出所与邹家圈沿海派出所、花园口沿海派出所进行合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合并后派出所名称及管辖区域调整 
 
	打拉腰沿海派出所合并至昌盛派出所,沿用昌盛派出所名称,原打拉腰沿海派出所辖区由昌盛派出所管辖; 
 
	磨石房沿海派出所合并至兰店派出所,沿用兰店派出所名称,原磨石房沿海派出所辖区由兰店派出所管辖; 
 
	黑岛沿海派出所合并至黑岛派出所,沿用黑岛派出所名称,原黑岛沿海派出所辖区由黑岛派出所管辖; 
 
	山海丰沿海派出所合并至鞍子山派出所,沿用鞍子山派出所名称,原山海丰沿海派出所辖区由鞍子山派出所管辖; 
 
	大圈沿海派出所合并至栗子房派出所,沿用栗子房派出所名称,原大圈沿海派出所辖区由栗子房派出所管辖; 
 
	东房身沿海派出所合并至大郑派出所,沿用大郑派出所名称,原东房身沿海派出所辖区由大郑派出所管辖; 
 
	大王家沿海派出所合并至王家派出所,沿用王家派出所名称,原大王家沿海派出所辖区由王家派出所管辖; 
 
	石城沿海派出所合并至石城派出所,沿用石城派出所名称,原石城沿海派出所辖区由石城派出所管辖; 
 
	邹家圈沿海派出所、花园口沿海派出所合并至明阳派出所,沿用明阳派出所名称,原邹家圈沿海派出所与原花园口沿海派出所辖区由明阳派出所管辖。 
 
 
	 
 二、公安业务办理调整 
	原打拉腰沿海派出所辖区范围内的相关公安派出所业务,由整合后的昌盛派出所受理; 
 
	原磨石房沿海派出所辖区范围内的相关公安派出所业务,由整合后的兰店派出所受理; 
 
	原黑岛沿海派出所辖区范围内的相关公安派出所业务,由整合后的黑岛派出所受理; 
 
	原山海丰沿海派出所辖区范围内的相关公安派出所业务,由整合后的鞍子山派出所受理; 
 
	原大圈沿海派出所辖区范围内的相关公安派出所业务,由整合后的栗子房派出所受理; 
 
	原东房身沿海派出所辖区范围内的相关公安派出所业务,由整合后的大郑派出所受理; 
 
	原大王家沿海派出所辖区范围内的相关公安派出所业务,由整合后的王家派出所受理; 
 
	原石城沿海派出所辖区范围内的相关公安派出所业务,由整合后的石城派出所受理; 
 
	原邹家圈沿海派出所与花园口沿海派出所辖区范围内的相关公安派出所业务,由整合后的明阳派出所受理。 
 
 
	 
 三、合并后办公时间 
	2024年12月2日零时起正式运行。 
 
	四、合并办公后派出所办公地址及电话 
 
	昌盛派出所办公地址为庄河市昌盛街道庄打路938号(原打拉腰沿海派出所),电话:0411- 89370230; 
 
	兰店派出所办公地址不变,为庄河市兰店乡兰店农场兰店分场(兰店乡政府后100米),电话:0411-89458857; 
 
	黑岛派出所办公地址不变,为庄河市黑岛镇山南头村山南头屯(山南头村委会南侧),电话:0411-89390382; 
 
	 鞍子山派出所办公地址不变,为庄河市鞍子山乡鞍子山村丰利大街160号(鞍子山乡政府东侧),电话:0411-89310917; 
 
	 栗子房派出所办公地址不变,为庄河市栗子房镇林坨村前刘屯(栗子房镇政府东200米),电话:0411-89330110; 
 
	大郑派出所办公地址不变,为庄河市大郑镇大郑村大郑屯迎宾路5号(大郑镇政府东200米),电话:0411-89380159; 
 
	王家派出所办公地址为庄河市王家镇东滩村海王九岛大街121号(原大王家沿海派出所),电话:0411-89774241; 
 
	石城派出所办公地址不变,为庄河市石城乡光明村大房身屯海城路281号,电话:0411-89795419; 
 
	明阳派出所办公地址为庄河市明阳街道花园口经济区银杏路一段(原花园口分局),电话:0411-89470156。 
 
	 
 
	  
 
	 
 
 
	新闻大连(微信号:dltv8811)编辑制作 
 
	资料:庄河市公安局 
 
	编辑:沐沐 
 
	美编:海健 
 
	校对:吴毅 
 
	主编:吕彬 
 
	监制:穆军 高忠华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