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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复:原则同意 |  | 来源:大观新闻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1433次 更新时间:2024/6/18 12:52:29 |  
	  
 
	辽宁省人民政府 
 
	关于城子坦镇等3个历史文化名镇 
 
	和大鹿岛村等2个历史文化名村 
 
	保护规划的批复 
 
	大连、丹东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大连市《城子坦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青堆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复州城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和丹东市《东港市孤山镇大鹿岛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宽甸满族自治县长甸镇河口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要深入研究和挖掘城子坦镇、青堆镇、复州城镇3个历史文化名镇和大鹿岛村、河口村2个历史文化名村的文化内涵与历史价值,正确处理镇村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充分发挥《规划》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中的综合调控作用,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有效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和资源,传承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赓续历史文脉。 
 
	 
 
	三、要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确保管制措施落实到位。在保护规划划定保护范围内,凡涉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实施。 
 
	 
 
	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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