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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省教育厅重要通知! |  | 来源:新闻大连 微信公众号 点击数:1895次 更新时间:2024/12/6 12:26:59 |  
	 
✘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 
 
	✘电子产品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总时长的30%; 
 
	✔学生与电子白板间距应达到3米以上 
 
	或不小于屏幕对角线距离的4倍……
 
	12月2日 
 
	辽宁省教育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 
 
	课堂教学电子产品使用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从控制使用时长等六个方面提出要求 
 
	严格规范 
 
	中小学校电子产品使用管理 
 
	保护学生视力健康 
 
	↓↓↓ 
 
	《通知》要求  
 
 
	学校要做好教学设计,找准运用电子产品解决教学问题的契合点科学规划教学电子产品使用。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在非课件使用时段,要及时将电子产品切换成“休屏”或“黑屏”模式。同时,学生与电子白板间距应达到3米以上或不小于屏幕对角线距离的4倍。 
 
	 
 
	电子产品配备须符合相关标准,优先选择画质清晰、色彩柔和、无频闪的电子教学资源,严禁用电子课件代替板书,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通知》指出 
 
	 
 
	
 
	要在各级各类教学评价工作中建立和完善信息技术辅助教学评价指标,学校要建立信息技术辅助教学工作的监管评价机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优化电子资源和设备使用方式,切实保护学生视力健康。 
 
	 
 
	  
 
	 
  
 
	新闻大连(微信号:dltv8811)编辑制作 
 
	资料:辽望·辽宁日报 辽宁省教育厅 
 
	编辑:沐沐 
 
	美编:海健 
 
	校对:吴毅 
 
	主编:吕彬 
 
	监制:穆军 侯智良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来源标注错误或者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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