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和市纪委五次全会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努力营造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各级政府及其政府部门、全体公务人员就廉洁从政作出如下承诺:
第一,敢于担当。勤勉尽责,不懒政怠政,不消极拖延。
第二,依法用权。依法行政,不吃拿卡要,不徇私枉法。
第三,维护公平。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不插手工程招投标,不干预公共资源交易和兼职取酬。
第四,诚实守信。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
第五,律己律人。坚持“一岗双责”,干事业、带队伍,不相互吃请,不相互送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