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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厅官成贪腐高危人群”对反腐的启示 |  | 来源: 点击数:730次 更新时间:2014/6/6 15:05:37 |  |     和静钧日前在《广州日报》撰文指出,中央加强“打虎拍蝇”以来,按地域、领域、身份、年龄、贪腐原因等要素统计分析发现,厅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公布“立案检查”信息的案例已占63%,厅官属“贪腐高危人群”。多研究规律性的内在,有益于反腐事业的继续推进。 
 
	    首先,按官员晋升制度来看,从基层升任到厅局级的官员,大都已到即将退休年龄,走到了事业的天花板。“退休前捞一把”及权力“过期作废”等思想使这些人更容易产生贪腐之念。
 
	    其次,从权力集中与监督上看,处于基层的干部,一般有事权却没财权,有“专权”但没审批权,又处于多层架构的上级部门和群众监督下。而厅局级以上干部事权下放于基层,却拿着关键的财权,具体的“专权”由下属部门在执行,但他们握有审批权,又往往处于没有更密集的上级监督和更接近的群众监督的位置,腐败机会和腐败收益都相当大。
 
	    第三,“厅官成贪腐高危人群”的客观认识,也应与当前“打虎拍蝇”运动联系起来。厅官正好处于“打虎拍蝇”的中间阶段,“打虎”时作为窝案容易把底下的厅处级官员顺便打中,“拍蝇”时也会在追究保护伞时被打中,处于“被查处风险最高”的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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