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曙宏说,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在推进依法行政部分明确讲,要推进政府职能、机构、责任、权限的法定化,实际上包含了行政程序的主要内容。
决定确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的五个法定程序:老百姓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把这五大程序法定化,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各级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袁曙宏强调,必须要按照法定程序走,如果各级政府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来决策,造成重大损失,就要终身追究责任。